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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泉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大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 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

泉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加大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 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地大熱能


6月15日,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發布關于印發泉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提到:

 

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貫徹落實《福建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新建民用建筑執行基本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到2026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35%。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40%。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推動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提升改造。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十五五”期間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少于150萬平方米,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加強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評估和調適工作,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

 

加強能耗統計監測。落實民用建筑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制度,定期公布超限額用能的公共建筑名單,并納入節能改造計劃。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安裝建筑能耗在線監測分項計量裝置,加強建筑低碳運行管理。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加強建筑運行能耗和碳排放統計監測。

 

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建設、運營過程管理,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觀照明能耗,限制夜景照明亮度。推進城區道路路燈節能智慧化改造,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全部城市實現照明數字化管理。

 

加大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積極推進居住建筑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規模化應用,有集中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采用太陽能、空氣能等形式熱水系統。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鼓勵開展“光儲直柔”一體化新型建筑示范建設。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和廠房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對屋頂資源較好的交通場站、大型商場、工業園區等建筑有序連片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到2026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2%,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引導生活熱水、炊事等向全屋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90%。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到2030年,全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燃氣替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技術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要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結合城市體檢評估、鄉村建設評價等工作,加大綠色低碳發展質量評估。加大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

 

原文如下:

市直有關單位,各縣(市、區)住建局、發改局、城管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住建、發改、城管行政主管部門:

  《泉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泉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

泉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15日 

 

泉州市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福建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福建省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閩考察重要講話精神,堅持系統觀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生態優先、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開源、節流、轉方式,統籌發展和安全,以綠色低碳發展為引領,推進城市更新和鄉村建設行動,加快轉變城鄉建設方式,控制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量增長,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主要目標。2030年前,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城鄉建設綠色低碳發展政策體系基本建立;建筑節能、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水平大幅提高;用能結構更加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更加充分;建筑品質和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大幅改善;城鄉建設方式綠色低碳轉型取得積極進展,“大量建設、大量消耗、大量排放”基本扭轉;城市整體性、系統性增強,“城市病”問題初步解決,綠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綠色低碳運行初步實現。

 

二、實施路徑

 

(一)建設綠色低碳城市

 

1.優化城市結構和布局

 

(1)推動城市組團式發展。積極開展綠色低碳城市建設,推動多中心、組團式發展。每個組團面積不超過50平方公里,組團內平均人口密度原則上不超過1萬人/平方公里,個別地段最高不超過1.5萬人/平方公里。依托自然山體和水系建立貫通連續的生態廊道,凈寬度不少于100米。推動城市生態修復,完善城市生態系統。促進就業崗位、居住空間均衡融合布局,加強新城新區與老城聯動,合理控制新城新區職住比例。

 

(2)嚴格控制新建超高層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層住宅。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層建筑。

 

(3)完善綠色低碳交通體系。打造廈漳泉都市圈快速通道體系,優化城市道路與高速公路、干線公路的銜接,城市建成區道路網密度大于8.5公里/平方公里,加大城市公交專用道建設力度。開展人行道凈化、自行車專用道建設專項行動,完善城市慢行網絡系統。科學規劃建設城市停車設施,加快配建公共交通系統的綠色能源設施,城市綠色交通出行比例穩步提升。

 

(4)加強建筑拆除管理。嚴格實施建筑拆除管理,堅持從“拆改留”到“留改拆”推動城市更新,除違法建設和經專業機構鑒定為危房且無修繕保留價值的建筑外,不大規模、成片集中拆除現狀建筑,城市更新單元(片區)內拆除建筑原則上不應大于現狀總建筑面積的20%。提倡分類審慎處置既有建筑,推行小規模、漸進式有機更新和微改造。

 

2.建設綠色低碳社區

 

(5)優化社區布局和功能。推廣功能復合的混合街區,倡導居住、商業、無污染產業等混合布局,構建15分鐘生活圈。按照《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試行)》,完善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到2030年,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達到60%以上。推進綠色社區創建行動,開展社區道路綜合治理、海綿化改造建設、垃圾分類管理,形成優美宜居的社區環境,到2030年,60%的城市社區先行達到綠色社區創建要求。

 

(6)倡導低碳生活方式。鼓勵選用低碳節能節水家電產品,減少使用一次性消費品。倡導隨手關燈,電器不用時關閉插座電源。新建住宅小區應按規定建設電動汽車和電動自行車充換電設施。鼓勵物業服務企業業主提供居家養老、家政、托幼、健身、購物等生活服務,在步行范圍內滿足業主基本生活需求。

 

3.提高綠色低碳建筑水平

 

(7)深入開展綠色建筑創建行動。貫徹落實《福建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新建民用建筑執行基本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到2026年,當年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筑占比達到100%,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35%。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占比達到40%。

 

(8)提升建筑能效水平。2028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體達到75%節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體達到78%節能要求。推動低碳建筑規模化發展,探索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推進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對具備改造價值和條件的居住建筑要應改盡改,推動圍護結構保溫隔熱性能提升改造。持續推進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十五五”期間實施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不少于150萬平方米,改造后實現整體能效提升20%以上。加強重點用能設備運行評估和調適工作,到2030年,實現公共建筑機電系統的總體能效在現有水平上提升10%。

 

(9)加強能耗統計監測。落實民用建筑能源資源消耗統計報表制度,定期公布超限額用能的公共建筑名單,并納入節能改造計劃。新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應當安裝建筑能耗在線監測分項計量裝置,加強建筑低碳運行管理。完善公共建筑節能監管平臺,加強建筑運行能耗和碳排放統計監測。

 

4.建設綠色低碳住宅

 

(10)推進住宅低碳化建設。結合本地氣候特點,合理確定住宅朝向、窗墻比和體形系數,推廣應用自然通風、建筑遮陽、可再生能源等適宜技術。鼓勵大開間、小進深,合理布局生活空間,推行靈活可變的居住空間設計。加強住宅共用部位維護管理,延長住宅使用壽命。

 

5.提高基礎設施運行效率

 

(11)推進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推行固體廢物源頭減量、分類收集,健全固體廢物閉環監管體系。完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理系統。到2026年,原生生活垃圾基本實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以上;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80%以上。

 

(12)推進城市水環境低碳化建設。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可滲透面積占比達到45%以上。鞏固提高中心市區國家節水型城市建設成果。全面改造漏損嚴重的供水管網,強化分區計量管理,到203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7.5%以內。實施污水收集處理設施改造和城鎮污水資源化利用行動,全面推進市政排水管網錯接混接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和破損管網修復。到2026年,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爭達到70%以上;到2030年,城市平均再生水利用率達到30%。

 

(13)推進城市綠色照明。加強城市照明規劃、建設、運營過程管理,嚴格控制公用設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觀照明能耗,限制夜景照明亮度。推進城區道路路燈節能化智慧化改造,到2030年,LED等高效節能燈具使用占比超過80%,全部城市實現照明數字化管理。

 

(14)提升城市園林綠化水平。優化完善城市綠地布局,提高鄉土和本地適生植物應用比例。持續深化“綠滿泉城”行動,形成“山水園林、文化園林、百姓園林、門戶廊道”生態空間格局。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41%,城市建成區擁有綠道長度達到1.2公里/萬人。

 

6.優化城市建設用能結構

 

(15)加大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應用。積極推進居住建筑空氣源熱泵熱水系統規模化應用,有集中熱水需求的公共建筑應采用太陽能、空氣能等形式熱水系統。推廣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鼓勵開展“光儲直柔”一體化新型建筑示范建設。推動既有公共建筑和廠房屋頂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對屋頂資源較好的交通場站、大型商場、工業園區等建筑有序連片開發建設分布式光伏系統。到2026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12%,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

 

(16)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引導生活熱水、炊事等向全屋電氣化發展,到2030年建筑用電占建筑能耗比例超過90%。推動開展新建公共建筑全電氣化,到2030年,全電氣化比例達到20%。推廣燃氣替代產品,推動高效直流電器與設備應用。推動智能微電網技術應用,提高建筑終端電氣化水平。

 

7.推進綠色低碳建造

 

(17)發展新型建筑工業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提高預制構件和部品部件通用性,推廣標準化、少規格、多組合設計,到2030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城鎮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40%。積極推行住宅全裝修,新建保障性住房應當按照全裝修成品住房的要求建設,到2030年,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比例力爭達到50%。推動智能建造發展,大力推行智慧工地管理,積極推廣節能型施工設備,監控重點能耗設備耗能。推廣建筑材料工廠化精準加工、精細化管理,到2030年,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損耗率比2020年降低20%。

 

(18)推進建筑垃圾減量化和資源化利用。加強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管控,到2030年,新建建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噸/萬平方米。將建筑垃圾處理和資源化利用設施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統一布局,推進建筑垃圾集中處理、分級利用,積極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到2030年,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

 

(19)推廣綠色建材。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建材生產和應用技術改造,推廣新型墻體材料、預拌砂漿、節能門窗等綠色建材應用。組織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工程建設。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鼓勵建設項目優先選用綠色建材。到2026年,新建建筑綠色建材應用比例超過65%。到2030年,星級綠色建筑全面推廣綠色建材。

 

(二)打造綠色低碳縣城和鄉村

 

1.提升縣城綠色低碳水平

 

(20)強化縣城建設管控。位于生態功能區、農產品主產區的縣城人口密度應控制在0.6~1萬人/平方公里,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0.8;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最高不超過80米,6層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積占比應不低于70%;確需建設80米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確保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到位。

 

(21)建設縣城綠色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推行大分散與小區域集中相結合的基礎設施分布式布局,建設綠色節約型基礎設施,推行“窄馬路、密路網、小街區”,縣城內道路紅線寬度不超過40米,廣場集中硬地面積不超過2公頃,步行道網絡應連續通暢。

 

2.開展綠色低碳鄉村建設

 

(22)營造自然緊湊的鄉村格局。農房和村莊建設選址應安全可靠,順應地形地貌,保護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脈絡。鼓勵新建農房向基礎設施完善、自然條件優越、公共服務設施齊全、景觀環境優美的村莊聚集,引導農房群落自然、緊湊、有序布局,提升鄉村生態環境

 

(23)推進綠色低碳農房建設。持續推動“崇尚集約建房”專項行動,開展既有農房綜合整治,逐步消除農房“高大裸空”現象。引導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等相關標準,推廣使用高能效照明、灶具等設施設備,鼓勵就地取材和利用鄉土材料,推廣使用綠色建材。

 

(24)推進農村污水垃圾低碳化治理。深入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工程,因地制宜推廣小型化、生態化、分散化的污水處理工藝。有序推進農村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干濕分離,強化源頭減量和資源化利用。到2030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78%以上,農村生活垃圾基本實現分類收集處理。

 

(25)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推進太陽能空氣熱能等可再生能源在農房建設中的應用。重點推進光照資源條件較好、可就地消納的區域有序開展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鼓勵農房屋頂、院落空地、農業設施加裝太陽能光伏系統。加強農村電網建設,鼓勵炊事、交通、熱水等用能電氣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發改、住建、城管主管部門應高度重視碳達峰工作,負責牽頭抓總,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調合作,確保工作取得實效,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將當年度貫徹落實情況報送至市發改委、住建局、城管局。

 

(二)完善支撐體系。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要根據碳排放控制目標和產業結構情況,合理確定本地區城鄉建設領域碳排放控制目標。結合城市體檢評估、鄉村建設評價等工作,加大綠色低碳發展質量評估。加大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應用,推動數字建筑、數字孿生城市建設,加快城鄉建設數字化轉型。發展節能服務產業,大力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節水管理服務模式。

 

(三)強化財政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積極爭取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預算內投資支持,申報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提高綠色金融供給保障水平,健全綠色金融產品服務體系,創新綠色金融碳金融的產品和模式。合理開放城鎮基礎設施、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等投資、建設和運營市場,通過特許經營等手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

 

(四)加大宣傳推廣。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將碳達峰碳中和作為城鄉建設領域干部培訓重要內容,加強從業人員培訓。鼓勵開展碳達峰碳中和技術交流、專業技能培訓等活動,加大典型案例宣傳力度,配合開展好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綠色建材下鄉等活動,動員全社會各方力量參與降碳行動。開展減排自愿承諾,引導公眾自覺履行節能減排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