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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內蒙古烏海:推動符合條件的園區建設零碳“園中園”

近日,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發布。


內蒙古烏海:推動符合條件的園區建設零碳“園中園”-地大熱能

 

方案指出:

 

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清潔轉型。加快“光儲充”一體化設施布局,在客運站、機場、運煤通道、主干道等新增建設1座“光儲充”一體站、10座重卡充(換)電站。推廣新能源車輛應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100%電動化,鼓勵巡游出租車更新為新能源車輛,2028年底前清潔能源營運重卡占比65%,累計注冊新能源重卡1000輛以上。

 

虛擬電廠規模化發展。聚合分布式光伏、用戶側儲能、可調節工業負荷、充電樁等資源,構建規模化虛擬電廠集群。鼓勵發展綠色電力生產性服務業,支持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提供調峰與需求響應服務,提升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效率,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安全高效運行。

 

實施零碳園區創建工程。按照自治區零碳園區標準,推動符合條件的園區建設零碳園中園”,利用自有或周邊資源建設風電光伏項目,應用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增量配電網等業態,通過綠證綠電交易提升自給率,實現園區綠色電力供應比例不低于80%,推動園區綠色低碳轉型

 

原文如下:

 

烏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2026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導向,全面落實國家能源安全新戰略,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為主線,遵循“機制創新、市場主導,就近消納、系統協同,分類施策、重點突破”原則,加快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有效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依據國家、自治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烏海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標

 

2026年底,建成1個工業園區綠色供電項目、1個綠電直連項目。到2027年底,建成新型儲能項目2個以上,推動烏海抽水蓄能電站首臺機組投運。到2028年底,全面建成烏海抽水蓄能電站,力爭全市新能源裝機規模達150萬千瓦以上,新型儲能總規模達150萬千瓦以上,可再生能源電力替代機制全面覆蓋工業、交通、建筑等領域,全市綠色電力消費比例達到25%,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綠色動能。

 

二、重點任務

 

(一)健全“強制+自愿”消費機制,提升重點用能行業綠電消納水平

 

1.嚴格落實強制消費制度。建立存量企業綠電消費“雙軌制”,對化工、電石、焦化、鋼鐵等重點用能行業,消費憑證以當年實際消納的物理電量為主、購買省外綠色電力證書為輔,避免重復計算。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建設綠電直連項目,其余企業利用廠房屋頂及閑置用地建設分布式光伏,鼓勵通過雙邊交易、多年期協議鎖定綠電資源。引導企業開展生產工藝柔性化改造、自備電廠升級、配置用戶側儲能,應用數字化能源管理平臺提升負荷調節能力,確保電石、鐵合金、BDO等行業綠電消費比例不低于自治區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平,提升重點行業綠色電力消費水平。(責任單位:各區人民政府,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能源局;以下各項任務均涉及各區人民政府,不再單獨列出;每條任務排序第一的市直部門為牽頭單位)

 

(二)推動“煤炭+新能源”融合,實現生態與能源協同

 

2.實施煤炭行業綠色轉型工程。盤活礦區土地資源,優先利用采煤沉陷區、排土場、復墾區建設光伏項目,實現生態修復與綠色發電協同。支持煤礦、洗選企業在合法用地范圍內布局綠電直連項目,提升行業綠電消費比例。推進礦區運輸車輛新能源替代,配套建設充換電、加氫站,推動報廢淘汰的燃油礦卡、機械實現新能源替代,逐年擴大替代比例。鼓勵煤礦編制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案,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明確閉坑后土地光伏利用計劃。(責任單位:市能源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

 

(三)構建多元應用場景,打造綠電消費示范

 

3.推動交通運輸領域清潔轉型。加快“光儲充”一體化設施布局,在客運站、機場、運煤通道、主干道等新增建設1座“光儲充”一體站、10座重卡充(換)電站。推廣新能源車輛應用,新增或更新城市公交100%電動化,鼓勵巡游出租車更新為新能源車輛,2028年底前清潔能源營運重卡占比65%,累計注冊新能源重卡1000輛以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烏海供電公司)

 

4.推動園區氫碳耦合循環利用。布局氫基綠色燃料綠電直連項目,支持BDO、甲醇等化工企業使用綠氫,建設“綠氫+冶金”“綠氫+CCUS(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示范項目。探索構建“風光發電—制氫—工業用能—碳捕集—綠氫制綠氨綠醇”閉環體系,將碳減排效益納入碳排放核算體系,實現“綠電消費—碳減排”雙重效益。(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局、能源局

 

(四)強化系統調節能力,保障綠電高效消納

 

5.實施多元儲能布局工程。積極推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確保烏海120萬千瓦抽水蓄能電站2028年全容量投產,爭取海南甘德爾抽水蓄能電站納入自治區規劃。謀劃布局獨立新型儲能電站,優先發展長時儲能技術,構建多技術協同、多場景適配的儲能保障體系。(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烏海供電公司)

 

6.提升電力系統靈活性。按照“應改盡改”原則推進煤電靈活性改造2026年底前全部公用燃煤機組最小技術出力降至35%額定負荷以下。落實國家煤電容量補償政策,鼓勵煤電機組參與市場化調峰,推動煤電向“電力支撐+調節服務”轉型。統籌推動具備改造條件的公用燃煤機組開展“三化改造”,全面提升機組能效水平。(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烏海供電公司)

 

7.電網基礎設施升級。推進海南500千伏輸變電工程、烏海抽水蓄能配套500千伏送出工程建設,暢通烏海與周邊地區電力輸送通道。加快推進長虹、海南220千伏送出線路及配電網智能化改造,推廣節能型設備,提升電網對分布式新能源的接納能力。(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烏海供電公司、烏海超高壓供電公司)

 

(五)培育新型業態,打造示范標桿

 

8.虛擬電廠規模化發展。聚合分布式光伏、用戶側儲能、可調節工業負荷、充電樁等資源,構建規模化虛擬電廠集群。鼓勵發展綠色電力生產性服務業,支持虛擬電廠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提供調峰與需求響應服務,提升電力資源優化配置效率,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安全高效運行。(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烏海供電公司)

 

9.實施零碳園區創建工程。按照自治區零碳園區標準,推動符合條件的園區建設零碳園中園,利用自有或周邊資源建設風電光伏項目,應用綠電直連、智能微電網、增量配電網等業態,通過綠證綠電交易提升自給率,實現園區內綠色電力供應比例不低于80%,推動園區綠色低碳轉型。(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能源局)

 

(六)提升綠電供給能力,強化內外協同

 

10.提速開發本地新能源。推行“綠電招商+碳減排”模式,招引固態電池、可降解材料及裝備制造等新興產業,推動新能源與產業協同布局。優化分布式光伏并網流程,鼓勵工業企業、公共機構、煤礦建設分布式光伏,推進建筑光伏一體化,不斷擴大新能源本地消納規模。(責任單位:市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區域經濟合作局)

 

11.深化區域能源合作。完善與周邊地區新能源合作及碳排放協同核算機制,加快實現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規模化輸送與消納。推動“磴口—烏海—寧東”輸氫管網建設,為“巴氫入烏”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市能源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堅持全市“一盤棋”,建立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源局雙牽頭的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完善部門協同、市區聯動機制,定期協調解決項目建設、政策落實等重大問題,推動產業與新能源協同發展。強化激勵約束,督促各區推動納入強制綠電消費機制覆蓋的企業完成消費比例,對未完成部分結轉下一年度,對拒不履行承諾的將相關信用信息歸集至共享平臺。積極爭取國家、自治區資金,對高綠電消費企業給予節能降碳資金支持并推薦示范評選,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電低息貸款、碳質押等產品。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開展“綠電三進”(進企業、進公共機構、進家庭)宣傳活動,提升全社會綠色用電意識。引入專業購售電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綠電交易服務,推動公共機構率先示范、新建公共建筑應裝盡裝光伏并將綠電消費納入節能考核加分項,定期發布《綠色電力高比例消費企業名單》以推廣先進經驗。

 

附件:1.2025年烏海市重點用能行業企業清單及綠電消費比例要求(基準清單)

 

2.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工作重點任務清單

 

3.烏海市提升綠色電力消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